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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新聞
    浦東保安呢公司-保安崗位安全操作流程
    發布時間: 2024-03-20 15:30 更新時間: 2024-11-21 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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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目的

    為了保證安全生產,使崗位操作制度化、標準化,規范化,浦東保安公司作以下介紹。

    2、適用范圍

    行政人事處保安崗位

    3、引用標準

    《勞動安全衛生國家標準》

    4、所在崗位存在的職業健康安全風險

    車輛傷害、物體打擊、觸電、火災、 摔傷、碰傷、撞傷、刺傷、割傷等安全風險

    5 、安全技術要求

    5.1 保安崗位工作要求

    5.1.1 管理區域保安負責門崗執勤、立崗、巡邏、秩序維護,及時填寫《巡查記錄表》。

    5.1.2 對管理區域內重點進行防火、防盜、防交通事故、防意外事故安全防范巡查。

    5.1.3 維持管理區域內的治安秩序,處理緊急發生的各種意外事件。

    5.1.4 熟悉管理區域情況。嚴格執行外來人員、車輛登記制度和貨物出門條制度,填寫和查驗《訪客登記單》、《車輛進出登記表》、《出門條》。

    5.1.5 做好管理區域內的安全管理工作。

    5.1.6 管理區域車輛停放秩序管理。

    5.1.7 阻止推銷人員、廢品收購人員、拾荒人員等閑雜人員進入管理區域。

    5.1.8 做好門崗及其所管轄保安區域的清潔工作,物品領用填寫《物品領用登記表》。

    5.2 交接班

    5.2.1 保安人員必須提前15分鐘到崗,做好交接班工作。交接班時,應有書面、口頭和物品等交接,雙方在《執勤情況記錄表》上簽名,保安負責人每天檢查值班記錄簿,并提出相關要求。

    5.2.2 做好對講機等警用器械的交接工作。對講機要保持開機狀態,并在規定頻道內使用。

    5.2.3 接班人員因故未到崗位,值班人員應堅守崗位,待接班人員到達后,辦完交接班手續方可下班。

    5.3 站崗

    5.3.1 管理區域的門崗保安,每天(含雙休日,除國家法定假日)按規定戶外立崗執勤。

    5.3.2 站崗時,若遇其它應急事件需處理,立崗保安應及時處理完畢后,迅速恢復立崗。報刊、郵件分發及其它需較長時間處理的事件,由不立崗保安人員處理。

    5.3.3 站崗時,遇車輛進入管理區域,保安人員應主動示意車輛慢行,指揮其按規定方向行駛和停放。

    5.3.4 保安人員立崗時,要忠于職守,樂于助人,為客戶提供優質服務。

    5.4 巡查

    5.4.1 定時對管轄區域進行巡查,并將巡查情況按時記錄于《執勤情況記錄表》。

    5.4.2 巡邏崗裝備:對講機,jinggun、手電筒。

    5.4.3 巡邏時須按路線巡查到位,要多看、多聽、多聞、多觀察,認真檢查各重點區域,注意房門窗關閉情況,水、電、火源情況,消防設施完好情況;注意防火、防盜、防漏、防臺風、防雷擊,發現問題立即處理,并及時向相關部門報告。

    5.4.4 保安人員在巡邏時,發現飄散垃圾,應及時清除或通知清潔人員前來清掃,保持管理區域整潔。

    5.4.5 負責管理區域內交通和車輛管理,疏導車輛停放整齊有序。阻止管理區域內隨地清洗車輛行為,勸導車輛到指定地點清洗。

    5.4.6 巡查時間:每兩個小時巡查一次,每次間隔誤差不得超過10分鐘,并做好記錄。

    5.4.7 巡查人員接到監控中心對講機呼叫或周界報警信號后應迅速作出反應,有異常情況立即趕到現場處理,并將處理結果反饋監控中心,遇到緊急情況按“應急預案”執行。

    5.5 執勤

    5.5.1 浦東保安公司保安人員在培訓合格后上崗執勤,掌握本管理區域內的基本情況,包括所在的幢樓,層次、上下班時間、人員數量、常用機動車輛牌號、主要單位負責人等基本概況。

    5.5.2 外來人員、車輛進入管理區域,須憑有關證件或明確說出客戶單位名稱或人員姓名,必要時保安人員需電話確認后,給予登記放行,做好《訪客登記單》和《車輛進出登記表》。登記時應認真核對有關證件、車輛牌號等。若發現不符,可以謝絕入內。必須阻止閑雜人員進入管理區域。

    5.5.3 出租車不得進入管理區域,嚴禁非貨運車輛進入生產現場。

    5.5.4 貨運車輛出廠區需遞交出門憑證,保安進行核對車輛牌照、相符后放行,每月底將記錄匯總歸檔管理處。

    5.5.5 上級領導來管理區域辦事,安保人員應立即招呼、敬禮,并認真回答上級領導的詢問,迅速完成交辦任務。

    5.5.6 若遇外來人員、車輛進入管理區域不配合登記,不主動出示證件、蠻橫無禮時,保安人員應耐心解釋,盡可能消除其不滿情緒,不得出口傷人,損害他人利益。

    5.6 門崗管理

    5.6.1 浦東保安公司保安隊員負責對各大門進行控制和管理。

    5.6.2 管理區域開門和關門時間。各管理區域根據實際情況制定。

    5.6.3 保安人員嚴格按照規定執行管理區域的開門時間和關門時間。

    5.6.4 外來客戶搬場或大宗貨物進出,必須與有關部門聯系、待手續齊備,方可放行(具體視管理處要求而定)。

    5.7 車輛管理

    5.7.1 保安隊員負責對進出的車輛進行控制和管理。

    5.7.2 車輛進出管理區域應減速行駛,車速須限在10公里/小時以下,如遇交會車,須主動禮讓,不得壓壞綠化及其他設備設施。自行車進出應下車推行。

    5.7.3 進入管理區域的車輛,應停放有序,不得堵塞通道。

    5.7.4 自行車須停放到指定的停放點,并落鎖防盜,不準隨意停放在過道上或樓房走廊內。

    5.7.5 客車在人員上下車時,應妥當停在指定地點,不得影響其他車輛通行和行人安全。

    5.7.6 做好允許進入管理區域車輛的《車輛進出登記表》,車牌號及單位(應根據客戶提供的專用車輛)車輛在裝卸貨物時,應妥當停在貨物裝卸地點,不得影響其它車輛通行和行人安全。貨物裝卸完畢及時離開或停放到指定停車場地。

    5.7.7 進入管理區域的車輛不得隨意丟棄車內雜物和垃圾,車輛清洗應到指定洗車點進行。

    5.7.8 車輛及自行車進入廠區,保安人員負責指揮車輛在管理區域內的出入行使職責,對違反規定的車輛和駕駛人員,應予以制止,造成事故或損壞物體,按實際情況進行處理。

    6、相關文件

    6.1《勞動安全衛生國家標準》

    6.2 《員工工作制度》

    7、記錄

    7.1 《交接班記錄表》

    7.2 《進出廠車輛登記表》

    7.3《巡查登記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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